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益阳顺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几种获得益阳商标注册的方式

几种获得益阳商标注册的方式

作者:益阳顺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0 08:28:29

您是否还在为注册商标不知是否能通过而发愁?是否还在为心仪的商标已被他人注册而闷闷不乐?其实想得到心仪的商标不仅仅只有注册申请的这一条路,跟着小编来一起了解下几种获得益阳商标注册的方式吧!

方式一:直接提交注册商标申请

1、适用范围:想要注册商标通过商标,心仪的商标名称或者图形没有被他人注册,或者注册成功几率较大,可以建议进行直接提交注册商标申请。

2、好处:可以较为自主的决定注册的商标名称/图形。

3、坏处:

耗时较长:通常新注册商标时间顺利的话耗时9-13个月,如果商标被驳回或者被提异议,耗时将更长。

通过率不确定:通过率没有任何一个代理机构能够决定,只能通过前期商标查询排除近似后提高通过率。

风险大:商标经过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查,存在商标驳回风险,即使通过初审,也会存在被他人提出异议的风险。此时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就需要专业商标代理人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和商标异议答辩了,但是要知道这两者也未必能保证成功,商标注册可能以失败告终。

方式二:商标撤三申请+注册商标

1、适用范围:想要注册商标和他人商标近似或相同,且该商标注册时间超过三年,通过专业分析发现在先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联系三年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商标撤三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提出撤销申请后,建议立即向商标局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

2、坏处:流程较为麻烦并且复杂,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分析后办理,因为涉及的服务项目较多,所以费用比单纯注册商标价格高。

3、好处:有机会获得指定名称的心仪的注册商标。

方式三:提出无效宣告+注册商标

1、适用范围:想要注册商标和他人商标近似或相同,该商标注册时间没有超过三年,通过专业分析发现在先商标存在“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后进行注册申请。

2、坏处:同方式二。

3、好处:有机会获得指定名称的心仪的注册商标。

方式四:购买商标

1、适用范围:想要注册商标和他人商标相同,且该商标注册时间没有超过三年;或者商标注册时间超过三年且有一定知名度的等情况。可以通过联系商标持有人购买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后获得商标。

2、坏处:

费用较高:因为商标是无形资产,如果看上一个已注册商标,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到几十万、几百万不等。特别是购买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价格会更贵。

商标/服务覆盖范围窄:很有可能您想将购买的商标使用在某一些商品/服务上,但是该商标并未注册,在购买后就需要在具体使用商品上进行补充注册。所以在购买商标的时候,尽量选择和自己现在经验的业务范围贴合。

3、好处:

时间短:购买后进行公证授权就可使用,办理转让手续也仅需6个月时间。

风险低:只要商标状态正常,提供办理的材料正确,就可以成功进行商标转让。

以上就是通常获得心仪注册商标的几种方式,如果您想要指定名字或者图案的商标但注册成功几率低,不妨尝试文中方式二、三这种商标案件来进行操作,因为相对于购买商标来说,费用还是比较低的。

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定义?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而故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利。对假冒商标的处理分两种情况:一是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冒商标行为的处理;一是对假冒商标罪的处理。对没有构成犯罪的假里商标行为的处理,基本上与处理侵权行为和方法相同。对构成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控告检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人检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后,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移送人民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⑴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⑵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⑶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产源识别,即让消费者能够区分商品的提供者。因此,只有具有可识别性的标志才能获准注册为商标。然而,在认定相关标志的可注册性的过程中,必须确定其判断主体。为此,我国商标法创设了一个相关公众的概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可见,相关公众是我国商标法拟制的主体,审查员和法官在就显著性、近似商标、类似商品等问题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须站在相关公众的立场,基于拟制的相关公众的认识作出判断。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这些标志中,外文商标可注册性的判定存在一定的疑难。在ZENPEP商标驳回复审案中,某公司在第5类人用药、医药制剂等商品上申请注册ZENPEP商标(下称申请商标)。

对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均认为,申请商标中的ZEN一词意为禅宗,系常用佛教用语,将其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人用药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则认为,申请商标ZENPEP本身不是英文单词,没有固定含义,属于臆造词,我国相关公众在看到该商标时,不会刻意地将其拆解为ZEN和PEP,并意识到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对外文商标的有关认定,要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进行,机械地将ZENPEP拆解为ZEN和PEP,并认为ZEN具有禅和禅宗的意思,从而认定申请商标具有不良影响,是不恰当的。

考虑到商标权的地域性,在进行商标注册审查的过程中,其必须基于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作出判断。一般来说,对于外文申请商标,在判断其可注册性的时候,应该考虑中国相关公众对该词语的一般认知和了解能力进行判断。尤其是对于一些臆造、生僻词语,不能机械地以相关词典中显示的词义取代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

因此,在审查外文商标的可注册性时,必须考虑中国相关公众的认知水平和认知习惯,对其含义作出符合中国相关公众实际的判定,并在此基础上适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很多企业或个人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要拿到商标证没几天却被他人提出异议,这是一件很糟心的事。商标怎么就会平白无故的被异议了呢,商标异议的水有点深,下面就带领大家来了解下在商标日益火热的近年,除了出现专业抢注商标的人以外,还衍生出一种新的“职业”叫“专业异议人”,这些像是鬼魅一般,随时准备出现异议你的商标。他们总是寻找各种理由,向公告后核准前的商标提出异议,故意拖延商标的核准注册时间,扰乱企业品牌推广布局,继而从中勒索。

除了专业异议人的恶意行为之外,我国商标法也同样留下了不容忽视的漏洞。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并不是立即予以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而是需要刊登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才能最终获得商标注册证书,这条规定为滥用异议程序留下了很大漏洞。认为,对于这种恶意行为,谁也没有阻止的能力,只可以尽量避免。

所以在产品上市前就应提前谋划,经商标查询确定成功率较高的商标名称,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申请。我国商标注册讲究申请在先原则,越早申请越早可以获得自己的商标。在此,希望大家看到这些现实情况以后,应更加增强自己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确定好商标名称后,就立即通过商标专业人士进行商标查询,对于成功率较高的商标,应尽早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

 

版权所有:益阳顺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